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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租客权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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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客的角度来讲不管你是刚到加拿大还是在这儿居住过一段时间,只要你没有买房,租房就会是你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有人说如今租个房就是与房东斗智斗勇的时候,因为牵涉到租房,水还是很深的,有些地方不清楚,就很容易被黑心房东绕进去,造成被动的局面。

如果您是房东,熟悉最起码的权利和义务也能帮助自己应对各种让人头疼的屌丝租客,因为加拿大的法律相对来说还是对租客还是有很多保护的,相信很多房东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麻烦租客和驱逐困难的头疼租客吧,看看这些,或许会对你们有多帮助!
何谓《住宅租务法例》?
安省《住宅租务法例》规管业主和租客之间的关系。这个法例告诉你作为租客有什么权利、你的业主有什么权利,以及如何处理被逼迁、维修和其他可能影响你的租务问题。
《住宅租务法例》是否适用于你?
如果你住在以下房屋,《住宅租务法例》可能适用于你:

公寓单位
一所房子里的一个房间,而你没有与业主或其近亲共用厨房或浴室
退休房屋
流动房屋
部分出租房屋不受《住宅租务法例》管制。如果你住在以下房屋,可能不受保障:
• 应作商业用途的地方
• 与业主或其近亲共用厨房或浴室
• 临时或季节性房屋
• 学生宿舍
• 房屋合作社
• 康复设施
此外,《住宅租务法例》不包括某些类型的分租房屋。如果你与人共用出租房屋,或你向另一个租客租房,请浏览 www.cleo.on.ca/roommates 找出你是否受法例保障。
租务裁判处
租务裁判处处理业主与租客纠纷及执行双方的权利。它像一个法庭,但程序比较简单。
如果你的业主没有遵守《住宅租务法例》定下的规则,例如没有进行维修或保养,或不尊重你的权利,你可以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申请,要求该处发出命令。如果业主认为租客欠租或造成损坏,他们也可以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申请。
当你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申请后,该处便会安排聆讯。在聆讯中,你和你的业主可以各自向租务裁判处裁判官表述你们的个案。在聆讯之后,裁判官将会发出命令,说明你和你的业主必须做的事。
有关租务裁判处及其工作详情,请浏览:http://www.ltb.gov.on.ca。
你搬进房子之前
MTC-chinese-southeast-asian-tenancy-agreement如果你开始租住房屋,为免将来跟你的业主发生问题,你需要认识以下事项:
租务协议
租务协议是你和你的业主订立的法律合约,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
如果你的租务协议是书面协议,你必须仔细阅读,确保你签署之前明白协议内容。例如,你要确定协议列出所有与你同住的人,并知道你同意付出多少租金。
即使你的租务协议并非书面协议,仍然是合法的,你和你的业主必须遵守。所以,你必须明白自己同意些什么。
如果《住宅租务法例》适用于你的租务,你的租务协议中任何与法例有抵触的内容都是无效的。例如,即使你的租务协议条款与法例不同,你的业主必须跟随法例规定的步骤才能把你逼迁。如果法例限制加租幅度,即使你的租务协议否认,这些法例仍然适用。
新租客须知
当你初次入住时,业主必须给你一本由租务裁判处印制的册子,名为《新租客须知》。这本册子介绍租务裁判处和你的法律权利及责任。在租务裁判处的网站也可以下载这本册子。
初次订立租金
法例没有限制业主在新租客入住时可以收取多少租金。因此,你开始的租金就是你和业主双方同意的金额。这个规则有一个例外情况(参阅“冻结租金”部分)。
当你同意开始的租金之后,法例限制业主加租的幅度和频率(参阅“加租”部分)。
押金和其他收费
你的业主可以在你入住之前向你收取押金。如果你按月缴付租金,这个押金不可以超过一个月的租金。这种押金往往被称为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如果你每周缴付租金,这个押金不可以超过一周的租金。
你的业主只可以用这个押金作为你最后一个月或最后一周的租金。业主不能为其他原因保留或使用押金,例如赔偿损坏或清洁。同样,你只可以在迁出时使用这个押金作为你最后一个月的租金。
你的业主也可以向你收取钥匙或进出密码卡的押金,金额不能超过替换这些物件的费用。当你迁出和归还钥匙或进出密码卡时,业主必须把押金退还给你。
如果你写支票而你的银行账户里没有足够金钱,你的业主也可以收取一个费用。一般称此为存款不足或退票费用。
其他大部分押金、额外收费或预先收费都是不合法的。例如业主要求你缴付损坏押金,才会把公寓单位租给你,这并不合法。
业主要求远期支票或其他自动缴付租金安排,也是不合法的。
当你缴付押金或任何其他费用时,应索取收据。
如果你已缴付不合法的押金或费用,你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申请取回金钱。你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否则,你可能失去取回金钱的权利。
保险
许多租客以为他们受到业主的保险保障而无需为自己的财物购买保险。然而,通常这并不属实。只有在业主的过失造成损坏时,你的财物才可能会受业主的保险保障。
如果你意外地对你的业主或另一个租客的财物造成损坏,购买自己的保险也有助保障你。
居住期间
入住之后,你需要认识一些事项,以保障你的租务和你的权利。
缴付租金
租客最重要的责任是准时缴付租金。
每次缴付租金必须索取收据。法例规定如果你要求收据,业主必须给你收据。
如果你用汇票缴租,汇票的副本并非收据,除非汇票上有业主的签署和日期。Metro-toronto-chinese-southeast-asian-legal-clinic-tenant-rights
如果你和业主发生纠纷,租金收据十分重要。当你报税时,租金收据也很有用。
当你迁出之后,如果你在12个月之内提出要求,你的前度业主必须给你收据。
加租
业主加租必须遵守三大规则:
相隔12个月:当你入住之后,业主必须等候最少12个月才能加租。加租之后也必须相隔最少12个月才能再次加租。
90天书面通知:业主必须提前最少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加租。许多业主使用租务裁判处的通知表格。如果你的业主不使用租务裁判处的表格,他/她的通知书仍然必须包括租务裁判处表格上的所有资料。
加租幅度指引:每年8月左右,安省政府宣布下一年的加租指引。你的业主有权根据指引在该年加租。
2011年的指引是百分之0.7。2012年是百分之3.1。
如果业主不遵守这些规则,你毋须缴付增加的租金。如果你已缴付增加了的租金,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申请取回金钱。在大多数情况下,你必须在一年内作出申请。
这些规则有例外情况。如果你住在“以收入计算租金”或政府资助房屋,这些加租的规则不适用于你。部分规则不适用于其他类别的非牟利房屋。如果你对你的租金或资助有疑虑,可以向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加租超出指引
如果业主向你加租的幅度超出指引,他/她必须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申请。你和其他受影响的租客可以向租务裁判处反对这个申请。
这类加租有时称为超出指引加租。租务裁判处只会基于下列原因批准这类加租:
物业税或水电费不寻常地大幅增加;
聘请保安服务的费用;或
资本开支。
资本开支包括主要的维修、装修、更换或添置器材或设施。资本开支项目必须:
使用最少5年;及
不属于正常、日常的保养。
租务裁判处只可以考虑某些资本开支。例如,资本开支不能只为了令楼房或单位更美观。涉及的工程必须是:
为了健康、安全或保安理由;
为了保持楼房或单位的良好状态;
为了保持楼房系统运作正常;
为了令残障人士方便进出;或
为了节省能源或水。
如果你收到超出指引的加租通知书,通常你可以只缴付指引的加幅,直至租务裁判处作出裁决。然而,你应尝试把指引与业主申请的加幅之间的差额存起来。如果租务裁判处批准较高的加幅,你必须立即在通知书注明的日期缴付所有差额。
减租
在某些情况下,你的租金可能下降。
如果租务裁判处批准你的业主因资本开支而超出指引加租,该处发出的命令将会告诉你在某个日期不再需要缴付这部分增加了的租金,这通常是在数年之后。
如果租务裁判处因水电费上升而批准加租,将来如果这些费用大幅减低,你的业主可能必须减租。
如果物业税的减幅超过某个金额,你的租金可能下降。无论租务裁判处在较早时曾否因物业税增加而批准加租,你的租金将会自动下降。市政府会向你发出通告,通知你租金应该下降多少。
在某些情况下,你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申请减租或命令你的业主归还部分你已缴付的租金。例如,如果你的业主已削减或终止应包括在租金内的服务,租务裁判处可以减低你的租金。
此外,如果你的业主没有适当地维修保养,租务裁判处可以减低你的租金,直至业主解决问题,也可以令业主归还部分你已缴付的租金。
冻结租金
如果你的单位或楼房有严重的维修或保养问题,你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申请“冻结租金”,直至你的业主解决问题。租务裁判处因此发出的命令称为“禁止加租令”。在这个命令的有效期内,你的业主完全不可以加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新租客有这个命令,并告知将来撤销命令时的租金金额。
押金的利息
你的业主每年必须向你支付押金的利息。可是,如果你的租金上升,业主可以把这个利息加进你的押金里,使你的押金金额等同你的新租金。
每年的息率等同该年的加租指引,因此,这两个费用往往互相抵消。
维修及保养
你的业主必须把你的居所保持良好状态和适宜居住。这是法例的规定。即使你租房之前知道有问题,或你的租约写明你接受租住地点的“现况”,业主仍然必须遵守这个规则。
你的业主负责保养和维修你的居所以及居所内提供的物件,例如电器,以及公共地方例如停车场、升降机和走廊的保养和维修。
但这并不包括你和你的访客有意或不小心造成的损坏。
如果你有保养或维修问题,首先应该跟你的业主商讨。如果没有作用,你可以写信要求业主解决问题。部分业主有特别表格让你填写这方面的问题。保留你给业主的信或表格的副本,并注明你何时把它们递交业主。
如果你的业主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应你的信或表格,或拒绝进行维修,你可以联络市政府,要求当局到场视察。如果你居住的地区没有市政检查员或物业准则附例,可致电安省政府调查及执法部门,电话:1 888 772 9277。该部门的网址是www.mah.gov.on.ca/ieu。
如果这些步骤没有作用,你可以向租务裁判处提出申请。这个申请需要付费,但如果你成功,租务裁判处可以命令你的业主向你偿还费用。
你必须在问题发生一年之内向租务裁判处提出申请。然而有时候,要说明这一年何时开始并不容易。如果你不肯定,应寻求法律意见,并尽快提出申请。
如果租务裁判处同意你的业主没有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可以下令业主“减”租;即业主必须向你偿还你在问题存在期间部分已缴付的租金。租务裁判处可以下令把你的租金保持较低金额,直至问题得到解决。租务裁判处也可以命令业主进行维修;如果你曾经支付维修费用,租务裁判处可以命令业主向你偿还费用;或向你支付其他费用。
如果你有保养问题,你的楼房里的其他租客也可能有这些问题。因此,你们可以合作要求业主解决问题。你们可以非正式地进行,或以租客协会会员的身份进行。如果你必须寻求法律意见或向租务裁判处提出申请,与其他租客合作有时候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
隐私
你租住的地方是你的居所。你的业主拥有你的居所,却必须尊重你的隐私权利。
法例规定业主何时有权进入你的居所。在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必须预先通知你。
业主只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毋须预先通知而进入你的居所:
紧急情况;或
你的租务协议说明业主为你提供清洁服务;
你的业主也可以在早上8时至下午8时进入你的居所,向新租客展示地方;但业主必须作出合理的努力,让你知道他/她何时会进入你的居所。这个规则只适用于下列情况:
你已通知业主你将会搬走;
你的业主已发出通知要你迁出;或
你和你的业主双方同意你将会迁出。
在其他情况下,你的业主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只可以在早上8时至下午8时进入你的居所。这个规则适用于下列业主想进行的事项:
进行维修或检查你的居所,看是否需要维修;
向可能的买家、保险公司或按揭贷款人员展示你的居所;
让地产代理人向可能的买家展示你的居所;
把你居住的楼房转为共管大厦之前进行物业检查;或
为了租务协议中列出的合理目的进入你的居所。
你的业主只可为上述理由有权进入你的居所。你可以让业主在其他时间为了其他原因进入你的居所,但这完全由你决定。
骚扰
你的业主骚扰你是违法的。然而,骚扰可能难以证明。你应该把发生的事情详细记录下来,并尝试寻求法律意见。
如果骚扰是出于下列原因,便构成歧视:
种族、性别、年龄、性取向、婚姻状况、肤色、国籍、宗教或你出生的国家;
你有残障;
你正领取社会援助;或
你有孩子与你同住。
如果骚扰构成歧视,跟随这本册子刊载的步骤处理歧视。
在所有骚扰情况下,你可以做的其中一件事便是向省政府调查及执法部门作出投诉。当局可以致电你的业主,尝试令骚扰停止。在严重的情况下,当局可以作出刑事检控。该部门的电话号码是1 888 772 9277,网址:www.mah.gov.on.ca/ieu。
如果骚扰十分严重,你可以报警。除非性命或安全受到威胁,否则,应使用你当地警察部门的非紧急电话。
你可以做的另一件事是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申请。这种申请无需付费。如果租务裁判处认同你的业主曾经骚扰你,可以下令业主向政府缴付罚款。租务裁判处也可以下令业主向你偿还部分租金或支付金钱。
歧视
业主因下列原因歧视你是违法的:
种族、性别、年龄、性取向、婚姻状况、肤色、国籍、宗教或你出生的国家;
你有残障;
你正领取社会援助;或
你有孩子与你同住。
有时候,歧视是直接的。例如,业主告诉你他不会向你出租房屋,因为你有孩子。其他类型的歧视不是那么直接。例如,业主可能拒绝向没有信用评级的人租房。这对于新到加拿大的人来说可能是一个问题。
如果你相信自己曾经受到业主直接或间接的歧视,你可以联络人权法律支援中心寻求法律意见,或向安省人权裁判处作出投诉。
联络人权法律支援中心,可致电:(416) 314-6266 或1-866-625-5179;或浏览www.hrlsc.on.ca。
联络安省人权裁判处,可致电:416 326 1312 或1-866-598-0322;或浏览www.hrto.ca。
你也可以在你当地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得到帮助。
水电和重要服务
你的业主不能截断或干扰任何重要的服务。重要服务包括水、电力或暖气供应,也包括你从业主或另一个服务供应商得到的食物或护理服务;并且包括业主应该缴费而没有缴费因而被截断的重要服务。
如果这些事情发生,你应该寻求法律帮助或联络省政府调查及执法部门。
迁出Metro-toronto-chinese-southeast-asian-legal-in-person
你毋须只因为租约期满而迁出。你的租务仍然持续,直至你或你的业主采取行动结束租务。
如果你想搬走,有几个不同的方式。例如:
你和业主同意结束你的租务;
你可以向业主发出迁出通知(参阅“给予通知”部分);
你可以找一个新租客接手租住你的居所(参阅“转让租务”部分)。
如果业主把你逼迁,你也可能必须搬走。 (参阅“逼迁”部分)。
如果你的租务协议有固定期限,例如一年租约,业主可能要你签署一个表格,说明你必须选择更新你的租约或迁出。然而,你毋须选择其中一项。如果你不选择,你的租务将会自动每个月继续下去。有时候这可能更好,例如,你想在租约期满之后留下来,却不肯定是否想住满另一年。
给予迁出通知
如果你想搬走,通常你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你的业主。租务裁判处为此提供一个表格,称为“租客终止租务通知书”(N9 表格)。你不必使用这个表格,但它可以让你更容易确定你的通知已包括所有必需的资料。
你的通知书必须注明你终止租务的日期,称为“终止日期”。在大多数情况下,终止日期必须是租期最后一天,通常是你到期缴租的前一天。例如,如果你每月第一天缴租,终止日期应该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你必须在终止日期若干日之前预先向业主发出通知书。如果你每天或每周缴租,你必须提前最少28天通知业主。
如果你每月缴租,你必须提前最少60天通知业主。
如果你的租务协议有固定期限,例如一年租约,你必须提前最少60天通知业主,而终止日期不能在租约期限最后一天之前。
如果你没有提供正式通知而搬走,你可能要为你搬走之后的部分时间缴租。然而,你的业主也必须尽快尝试找新的租客接手。在新租客入住之后,你无需为租金负责。
转让租务
你也可以自己找新的租客。这称为“转让租务”,由新租客承接你的租务协议或租约。这方面的规则很复杂,因此,如果你想这样做,应首先取得更多资料或意见。大部分“以收入计算租金”或政府资助房屋不容许转让租务。
要求租务裁判处结束你的租务
如果你由于业主没有遵守法例或你的租务协议而想搬走,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申请让你提早搬走。例如,如果业主没有维修或骚扰你,你可以作出申请。通常你必须证明问题严重,而你已经给业主合理的机会作出纠正。
逼迁Metro-toronto-chinese-southeast-asian-legal-clinic-eviction.jpg
业主没有向租务裁判处申请命令而逼迁你或不让你进入居所,都是违法的。
如果业主没有向租务裁判处申请命令而不让你进入居所,或威胁要这样做,你应该立即报警或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业主要逼迁租客,必须依从《住宅租务法例》定出的步骤。
通常,逼迁过程的第一步是业主给你书面通知,解释他/她想你搬走的原因。
可是,在某些情况下,业主毋须给你通知,而租务裁判处可以无需召开聆讯便向你下逼迁令。
租务裁判处备有几个不同类别的通知表格,这些表格的名称略有分别,但起首通常是Notice to Terminate(终止通知)或Notice to End a Tenancy(结束租务通知)。表格上可能有以下其中一个编号:N4、N5、N6、N7、N8、N12或N13。
逼迁的理由
你的业主在通知书上使用的理由可能包括:
你欠租;
你时常逾期缴租;
你或你的访客在物业上进行非法行为;
你或你的访客对业主或其他租客造成损坏或严重问题;
业主想拆毁楼房或改作其他用途;
业主、业主的家人、未来买家或买家的家人想入住。家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子女及父母;也包括上述人士的照顾者。
上述只是业主可以用来尝试逼迁的部分理由。在《住宅租务法例》中列出更多理由。业主不能因为《住宅租务法例》不包括的理由向你逼迁。例如,即使你的租约写明不可饲养宠物,你不能只为了养宠物而被逼迁,除非你的宠物对楼房里其他人造成麻烦或问题。
如果你不想搬走或你不同意通知书上的理由,你毋须迁出。但你应该立即寻求法律意见。
业主必须遵守的通知期
终止通知或结束租务通知必须写明业主想你迁出的期限。业主必须在这个日期若干日之前向你发出通知。通知期的长短按业主使用的逼迁理由而定。下表提供部分例子。
如果逼迁的理由是:
你的业主必须遵守的通知期:
欠租
14天(如果你每周或每天缴租,则只需7天)
不小心造成损坏,或打扰业主或租客
首次通知期为20天6个月内第二次通知期为14天
制造或售卖毒品
10天
业主、业主家人或照顾者想入住
60天
业主想拆毁楼房或改作其他用途
120天
某些类别的通知书必须让你知道如果你停止或纠正业主指出的错误,你可以撤销通知。例如,这通常适用于因欠租、造成损坏或打扰业主或其他租客而发出的通知。
如果你居住的楼房里只有3个或以下单位,而你的业主住在其中一个单位,部分逼迁规则会有所不同。例如,打扰业主被逼迁的通知期只有10天;即使你纠正问题,也不能够撤销通知。
如果你不迁出
业主向你发出通知之后,你可能决定搬走。如果你不搬走,业主下一步会向租务裁判处申请逼迁令。业主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申请时,必须向你提供:
聆讯通知书,告诉你租务裁判处聆讯的时间和地点;及
申请表格,解释业主向租务裁判处作出的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业主毋须向你提供通知书或申请表格,而租务裁判处可以无需召开聆讯而向你下逼迁令。
租务裁判处备有几种不同类别的逼迁申请表,这些表格的名称起首通常是Application to end a tenancy(申请结束租务)或Application to Terminate(申请终止)。表格上可能有以下其中一个编号:L1、L2、L3、L4、L7、A1或A2。
租务裁判处也会发信通知你业主作出申请。如果时间不足,租务裁判处可能以快递方式送信或向你致电。
租务裁判处将会安排聆讯以裁定是否有足够理由逼迁。租务裁判处一位裁判官负责主持聆讯。在聆讯中,你可以呈上证据并解释租务裁判处不应逼迁的理由。
出席聆讯十分重要。如果你不出席聆讯,又没有采取其他方式阻止业主的申请,租务裁判处可以在你缺席的情况下召开聆讯。如是这样,租务裁判处裁判官很可能裁定向你逼迁,因为他们没有听到你的申辩。
你有权请律师或另一个人在聆讯过程中代表你。
出席聆讯前有很多预备工作。因此,你应该尽快寻求法律帮助和着手为聆讯做好准备。
租客当值律师计划为租客提供一份提示资料,名为Your Hearing At The Landlord & Tenant Board(你在租务裁判处的聆讯)。你可以上网到www.acto.ca,然后点击TENANT INFO(租客资讯)查阅这份资料。
有时候,你可以在聆讯前使业主停止申请逼迁令,例如:
与业主达成书面协议;或
如果业主申请逼迁令是基于你欠租,你可以缴付你拖欠的所有金钱以及你的业主向租务裁判处支付的任何费用。
然而,如果你没有完全跟随正确的步骤,你仍然可以被逼迁。因此,在尝试使业主停止申请逼迁令之前,你应该取得更多资料和法律意见。
聆讯的内容
业主需要向租务裁判处证明有合法理由逼迁。你有权质询或挑战业主在聆讯时传召的证人或表述的证据。你也有权表述自己的证据和传召证人。租务裁判处必须考虑你的情况和业主是否遵守法例及租务协议。
即使租务裁判处同意业主有合法理由逼迁,也不一定要逼迁。
在某些情况下,租务裁判处必须让你继续居住,如果裁判官同意你的业主:
曾经严重违反法例或租务协议;或
因你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尝试向你逼迁。
因此,在聆讯中,你必须向租务裁判处裁判官说出你想他/她在作出裁决时考虑的一切。你可以做好笔记,带到聆讯中,让自己记得你想说的一切。
在聆讯中呈上证据十分重要,例如证人、照片、录音或录像记录、检查人员报告、工程单、信件,或任何可以帮助你向裁判官证明你的个案的证据。
如果业主的申请是有关你欠租,而如果租务裁判处裁定你的业主没有遵守法例或租务协议,租务裁判处也可以发出命令处理这些问题。例如,如果租务裁判处裁定有维修问题,可以下令你的业主解决问题或取消部分你拖欠的租金。
然而,即使租务裁判处认同你的业主没有遵守法例或租务协议,也极可能不会取消你拖欠的所有租金。因此,如果你欠租,你应该尝试提出一个你能够履行的缴租计划。
如果你接到逼迁令
如果租务裁判处已向你发出逼迁令而你不想离开,你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你采取什么行动要视乎租务裁判处是否召开聆讯。
如果租务裁判处召开聆讯:
租务裁判处发出逼迁令,可能是由于裁判官在聆讯中认同你的业主或由于你没有出席聆讯。如果发生以上其中一种情况,你或许能够要求租务裁判处覆核裁决,或向法庭提出上诉,借此阻止逼迁。如果逼迁令是基于你欠租,你或许能够借着缴付你拖欠的所有金钱以及业主的法律费用而阻止逼迁。
在这些情况下,你必须迅速行动和必须完全跟随正确的步骤。因此,你最好首先取得更详细的资料或法律帮助。
如果租务裁判处没有召开聆讯:
在某些情况下,租务裁判处可以无需召开聆讯而发出逼迁令。这称为“单方面”逼迁令。如果你的业主作出以下宣称,将获准申请单方面逼迁令:
你和你的业主已达成协议结束你的租务;
你已向业主发出结束租务通知;或
你和业主以往曾有逼迁个案,其结果是租务裁判处发出命令或你和业主达成协议,而你没有遵守那个命令或协议。
如果你的业主申请单方面逼迁令,你可能在收到租务裁判处的逼迁令才发现这件事。你必须迅速行动阻止逼迁。你必须尽快提出“撤销单方面逼迁令动议”,但最好是在逼迁令发出10天之内进行。
你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索取提出动议表格,也可以向你当地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租客当值律师计划备有一份提示资料,名为How To Fill Out The “Motion to Set Aside an Ex parte Order (S2)” Form(如何填写'撤销单方面逼迁令动议'(S2)表格。 )你可以上网到www.acto.ca,然后点击TENANT INFO(租客资讯)查阅这份资料。
本册子也提供租客当值律师计划、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及租务裁判处的资料。
执行逼迁令
如果逼迁令没有受阻,法院执行员将会负责执行。如果你没有在逼迁令注明的日期或之前搬走,法院执行员可以使你离开以及让业主更换门锁。只有法院执行员能够使用武力把你逼迁。法例不容许你的业主、私人执行员或保安人员使用武力向你逼迁。
你的个人物品
如果你在下列情况下搬走,你必须在租务结束当日或之前带走所有物品:
你向业主发出通知之后搬走;
你接到终止通知或结束租务通知;或
你和业主双方同意结束你的租务。
在这些情况下,你的业主可以出售、保留、赠送或丢弃你遗下的任何物品。
如果租务裁判处向你下逼迁令,你在法院执行员来到及更换门锁之后有72小时带走你的物品。在这72小时里,你的业主必须把你的物品保存在你租住的地方或附近,并且让你在早上8时至下午8时这段期间随时取回物品。然而,如果你在更换门锁之前搬走,法例没有清楚说明你必须何时带走你的物品。因此,如果可以的话,你应该在迁出时带走一切物品。
在其他情况下,业主拿走你任何物品都是违法的。即使你欠业主金钱,这个规则仍然生效。
如果业主违反这些规则,你应该立即致电安省政府调查及执法部门。
你也可以向租务裁判处申请下令你的业主归还你的物品,或为他/她拿走的物品付钱给你。
《住宅租务法例》其他范畴
MTC-chinese-southeast-asian-unsubstantiated-complaints《住宅租务法例》还包括多个其他范畴,例如:
泊车费;
因新增服务加租的协议;
适用于流动居所泊车及土地租约的规则;
适用于护理院的规则;
适用于“以收入计算租金”或政府资助房屋的规则;
有关雇员或管理员被解雇后居住单位如何处置的规则;
租务裁判处的调停;
有关租务转让及分租的详细规则;及
本册子没有列举的其他逼迁理由。
其他资讯和帮助
租客当值律师计划
租务裁判处许多办事处都设有租客当值律师。租客当值律师是律师和社区法律辅导员。租客当值律师计划由安省租客法律援助中心推行,并由安省法律援助处资助。
租客当值律师免费帮助你,但你可能必须首先证明你不能负担自己聘请律师。他们提供的帮助也有限制。租客当值律师可以:
提供基本意见;
帮助租客与业主达成协议;及
审阅及帮助填写某些表格和文件,尤其是与逼迁有关的表格和文件。
有时候,他们可以在聆讯中帮助租客进行某些程序,例如紧急覆核申请及要求延期。
租客当值律师计划也为租客提供一系列提示资料。你可以上网到www.acto.ca,然后点击TENANT INFO(租客资讯)查阅这些资料。
社区法律援助中心
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安省各地免费为低收入租客提供法律帮助。查找最就近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浏览安省法律援助处的网站:www.legalaid.on.ca,点击CONTACT LAO(联络安省法律援助处),然后点击COMMUNITY LEGAL CLINICS(社区法律援助中心) 。或致电安省法律援助处:
免费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1 800 668 8258
弱听人士免费电话. . . . . . . . . . . . . . . . . . 1 866 641 8867
多伦多地区弱听人士免费电话. . . . . . . . . . . . . .416 598 8867
你也可以参阅安省社区法律教育中心出版的册子Getting legal help: Community Legal Clinics in Ontario(寻求法律帮助:安省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网上浏览,可以到www.cleo.on.ca,点击VIEW MATERIALS(浏览材料),然后点击LEGAL SERVICES(法律服务)。
租务裁判处
你可以联络租务裁判处索取通知及申请表格,并查询有关业主及租客问题的一般资料。租务裁判处不能提供法律意见。
在租务裁判处的网站上,你可以浏览多份册子及下载租务裁判处的所有表格。
租务裁判处网址:www.ltb.gov.on.ca;电话:416 645 8080 或1 888 332 3234。
租客组织
这些组织为租客提供资讯及意见,也可以帮助你在你的大厦里组织租客协会。租客组织通常由志愿人士组成,他们本身也是租客。
你就近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也许能告诉你当地是否有租客组织。
如果你住在多伦多地区,可以致电大多市租客协会联盟,电话:416 921 9494,网址:www.torontotenants.org。
检查员
有时候,政府检查员的报告有助使你的业主进行维修,或可以在租务裁判处的聆讯中作为证据。
如想政府人员检查你的居所,你可以致电你当地的物业准则或附例部门、市政厅、市政办公室或市议员。你可以在电话簿的政府部分找到这些电话号码。
如果你居住的地区没有物业准则附例,你可以联络省政府调查及执法部门,电话:1 888 772 9277,网址:www.mah.gov.on.ca/ieu。
安省社区法律教育网:社区法律教育的网上信息交流中心
安省社区法律教育中心有一个网上项目,名为CLEONet。在这个网站上,你可以找到数以百计法律资讯资源,包括租客权利的资源;这些资源由安省各地的社区组织及法律援助中心制作。 CLEONet网址:www.cleonet.ca。
到哪里求助?
有关法律意见和法律代表,你可以联络律师或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找你当地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你可以致电安省法律援助处,多伦多以外地区的免费电话号码是1-800-668-8258,在多伦多市内拨打416-979-1446,或浏览该处网站:www.legalaid.on.ca。
其他在多伦多服务华人社区的机构:
华人咨询社区服务处
Centre for Information & Community Services of Ontario
3850 Finch Avenue East, Suite 403
Scarborough, Ontario M1T 3T9
416-292-7510
协群社区服务中心
SEAS Centre
603 Whiteside Place,
Toronto, Ontario M5A 1Y7
416-362-1375
多华会
The Cross-Cultural Community Services Association
310 Spadina Avenue,
Toronto, Ontario M5T 2E8
416-977-4062
活贤社区中心
WoodGreen Community Services
815 Danforth Avenue, Ste 202,
Toronto, Ontario M4J 1L2
416-462-3110
嘉兰中心
University Settlement Recreation Centre
23 Grange Road,
Toronto, Ontario M5T 1C3
416-598-3444
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
Metro Toronto Chinese & Southeast Asian Legal Clinic
180 Dundas Street West, Suite 1701,
Toronto, Ontario M5G 1Z8
416-971-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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